【佛副八】天国的这一边

*副官视角。很文艺,很丧病。
1.结局
第一天我躲在解家,而整个长沙也只有解九爷愿意收留我。
我坐在解家的客卧室里,看着周围雪白的墙壁。解家的家具带着一种务实而简洁的美;整体流畅,细节朴素,如同张家的男人。这些家具让天花板显得很高、房间显得很空旷。这里是二楼,但我依旧能听到楼下的喧嚣、以及解家的伙计极力把人群往外撵的打骂声。我无所事事,于是坐在浆洗得干净的白色床罩上,看着这样高而空旷的房间。
下午两点左右我打开房门,小心翼翼地问解九爷有没有给我的电话或电报。解九爷摇了摇头,有些怜悯地看着我。在过去的八年里我已经很习惯每天定时收到佛爷的电话、电报或其他消息,但是那时候我终于明白,张启山根本不愿意再以任何形式与我进行沟通。其实解九早已看透了这一点,但我当时还是懵逼的。
第七天的时候,楼下的闲杂人员基本都散尽了。当天晚上齐铁嘴来找我。齐铁嘴和我一样在长沙已经没了容身之地,但他和我一样没有走。他说,无所谓,反正我不要脸,我的脸皮有这么厚...说着还伸手给我比划了一下。那天晚上下着小雨,所以大部分去看庙会的人都已经回家了,解家门前也没了人。齐铁嘴披着一件我从未见过的简单黑色斗篷过来,脸上带着雨水,双手冰凉。这使他看起来比以往更俊秀,也更苍白。我又一次感到格外惋惜,因为齐铁嘴从来没有爱过我。
后来我们肩并肩躺在床上。为了避免说话的尴尬,我闭着眼睡了一会儿,睁眼的时候发现他正盘腿坐在床上,戴着眼镜看书——随时开始突然看书是齐铁嘴的一个特殊技能——他手里捧着的是菲茨杰拉德的《天国的这一边》,英文版。我并不懂太多英文。这本书是八年前他介绍给我的,那还是我第一次和他交谈的时候。当时的他还是留着长发的。
在我的梦里他的头发被剃得很短,然后又变得很长。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齐铁嘴已经不在了。我于是将呢大衣的领子翻起来,在濛濛细雨中走回正北路去找张启山,这个场景就和八年前一模一样。因为这个场景和八年前一模一样,所以不妨假设这个故事在开始前就已经结束。意识到这一点后,我便有些欣慰,像是我们又回到了原点,还可以重新开始。
回到什么原点?重新开始什么?
如果我能告诉你,我一定会让你知道。

2.起因
《天国的这一边》是民国九年在美利坚出版的。而我和齐铁嘴是民国十年在长沙相遇的。那年是鸡年,齐铁嘴24岁,我16岁。他看到我的第一眼,觉得我是个傻子。
关于《天国的这一边》还有一点需要补充:菲茨杰拉德和齐铁嘴是同一年出生的。民国十四年菲茨杰拉德会写下他最著名的小说《了不起的盖茨比》,而那时也是齐铁嘴在长沙的鼎盛时期。他们似乎在太平洋的两岸过着完全平行的人生。不过菲茨杰拉德和这个故事并没有什么关系。我毕竟是来写三角恋的,不是来感悟人生的。
刚才说到齐铁嘴觉得我是傻子。这不能怪他。齐铁嘴很小的时候就患上了一种不治之症,从此之后他就觉得大多数人都是傻子。这种不治之症叫做洞察力。齐铁嘴看我们,就像一个来自四维空间的生物看到了一群三维生物。后来他不觉得我们傻了,只觉得我们很悲哀,于是他也开始装傻。这说明他身上有了一定的神性。
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张府的台阶上。我在朦胧细雨中走回张府,齐铁嘴刚好也应邀来拜访张启山。他穿着一件长的黑色风衣,戴着金丝边框的眼镜,镜片后的双眼慵懒而尖锐。他一步步走上台阶,脚步柔软,如同一只强有力的大猫。这是他之后诸多拜访中的头一次。他和张启山聊到深夜。他们的价值观并不相同,但是又互相欣赏,所以常常谈到很晚。渐渐的,齐铁嘴会交给我一些让我直接递给佛爷的私人信件。佛爷也会在我走进房间的时候,突然挡住桌上正在写的东西。
在那之前,我对齐铁嘴只能算是道听途说。我在解九爷家帮过忙,问起过奇门八算的事。解九爷那时叫我尽可能不要和齐铁嘴有接触。我说,您不喜欢他吗,我以为您俩是朋友?解九爷叹了口气,道,齐铁嘴是那种一旦走进了你的生活,就再也不能走出去的人;但是你永远跟不上他的节奏,所以他会将你燃烧殆尽。解九爷总是在叹气,似乎对周围的一切都抱有深刻的怀疑。不过事实证明他的话总是对的。
齐铁嘴和张启山因为价值观念的原因矛盾越来越大,争执也越来越激烈,似乎是因为齐铁嘴不满张启山在长沙的一些做为。“无论我做什么,在他眼里都是错的。我想救长沙,但他想救所有人。我爱惜他,但是他爱惜所有人。”张启山说。我说:“这也不是你动手把他打伤的理由。”张启山沉默不语,他也知道他并没有任何主导权,因为我们永远不能拥有我们所爱的人,但是我们所爱的人永远拥有我们。
有一天我忘了敲门就推开了书房。张启山背对着我坐在椅子上。齐铁嘴跨在他身上,一起一落。他从张启山肩膀上方看到我,于是对我笑了一下,舔了舔牙齿,然后弯下脖子去和张启山接吻。我迅速地离开了。那天晚上我的心跳和他们身体的动作一样,一起一落,如同某处无谓的海浪拍打着某处无谓的岸。我们所爱的人永远拥有我们,如此这般。

3.经过
最让我感到愧疚的是,我当时有一丝微妙的期待。齐铁嘴的离张启山越远,也许就离我越近。其实我们很早就开始在私下接触,刚开始是我主导的,但后来是他,特别是在他屡次被张启山打伤,最后甚至不得不把头发剪掉的时候。
但是在张启山去北平的那段时间,齐铁嘴改变了想法。他对我说:“我还是决定跟着他,无论他要做什么。因为和山河故人比起来,还是佛爷对我更重要。所以我们也不要继续这样了。我觉得我可能真的喜欢他。”他看起来很高兴。他递给我一张纸条,上面抄着一首英文诗,请我放在张启山书房的桌上。我偷偷把纸条揉成一团,塞进我的上衣口袋里。我爱你,我说。傻气,他笑着说,大男人说什么爱不爱的。我央求他最后再陪我一个晚上,他答应了。
当天晚上,张启山从门口走进来。他从北平提前回来了。我还没有反应过来,但是齐铁嘴坐了起来。他没有闪躲,而是拉过被子给我盖上。张启山走过来。他没有说什么,只是将手放在床头的台灯上。一瞬间,我有了他已经原谅我们的错觉。然后张启山猛地提起台灯,向齐铁嘴的头上砸去。第一下之后,齐铁嘴推了推我,说了句“快走”。地上全是灯罩的玻璃碎片,带着某种白色的东西。第二下之后,他就不动了。我匍匐着爬过去,我用自己的身体遮住他,我想把他抱起来,想把他拼好,但是他的脸上全是血,很滑,我捧不住。
张启山坐在床边,将他抱在怀里,但我知道他已经不在了。所以这些对我来说都失去了意义。像菲茨杰拉德说的那样,我们的人生不过是逐渐走向或逐渐远离同一句话:我爱你。除此以外,一切都没有什么含义。于是我从房间里跑出去,去了解九爷家。当天晚上齐铁嘴就去世了。头七的晚上,他在梦中来找过我一次。于是我就回到了故事的开头,或者说是故事的结尾,无论你想怎么看。
齐铁嘴死前给我的那首诗是奥登的《如果我能告诉你》。我没有把它转交给佛爷。我问解九爷借了一本英文字典,一个词一个词地查着看完了。看到第三段的时候,我坐在桌边哭到头痛。
我将呢大衣的领子翻起来,在朦胧的雨丝中走回正北路去找张启山。张启山打开门。我看着他的脸,它一半暴露在日光中,显得很悲伤,另一半陷落在阴影里,显得很平和。我知道他也在看着我。我知道我的脸也是一半一半的。我们之间有着某种微妙而紧密的联系,像是因为齐铁嘴的事而被打上了一个比血缘更深刻的结,但是现在齐铁嘴自己却不在了。然后呢?
我向张启山走去,想和他说些什么。但是能说什么呢?我们都只是齐铁嘴的影子,只会呼唤齐铁嘴的名字而已。而他乘虚不坠,触实不硋,千变万化,不可穷极。在这个哪也不是的地方的正中间我们一遍一遍呼唤着他,企望着我们的声音能传到天国的另一边。

Fin.
*为了大家不对我的文风产生误解,联动一下我的正常文风:
《让佛爷来段东北话》
《凶兽穷奇的饲养指南》
《贼喊捉贼》

*附:奥登的《如果我能告诉你/可我不能》节选
There are no fortunes to be told, although
because I 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,
If I could tell you I would let you know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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